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201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7〕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