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2013年) 第二章 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2013年) 第二节 第二章 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第七条 公司应当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年初至报告期末和上年相同期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变动比率,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份变动报告规定的格式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