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披露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或有权机构判断为重大的事项,说明该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