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二章 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四节 财务和资产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四节 财务和资产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