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五节 业务和公司治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五节 业务和公司治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事项;如有,应当披露相关基本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等,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