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计算和披露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公司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司应当披露变更、更正的原因及影响,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或计算以上数据和指标;
财务数据按照时间顺序自左至右排列,左起为报告期的数据,向右依次列示前一期的数据。
公司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司应当披露变更、更正的原因及影响,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或计算以上数据和指标;
财务数据按照时间顺序自左至右排列,左起为报告期的数据,向右依次列示前一期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