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四节 财务和资产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四节 财务和资产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上一年度年报(或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分析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同比变动超过30%的,应当说明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有逾期未偿还债项的,应当说明其金额、未按期偿还的原因等。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