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14年) 第二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的,应按本准则的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发行人配股、公开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本准则附件1;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适用本准则附件2。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