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201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其他文件

5-1 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最近3年及一期比较式财务报表,如最近3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还应提供重组时编制的重组前模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2 发行人最近3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3 审计机构关于发行人最近1年末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5-4 发行人董事会、审计机构关于报告期内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已经消除的说明(如有)

5-5 盈利预测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审核报告(如有)

5-6 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优先股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如有)

5-7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担保合同、担保函、担保人就提供担保获得的授权文件(如有)

5-8 发行人对本次发行优先股作出的有关声明和承诺

5-9 审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的专项意见

5-10 发行人公司章程(限电子文件)

5-11 特定行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5-12 承销协议(发行前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5-13 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