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发行优先股的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当以专门章节披露优先股有关情况,具体要求参见本准则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年度报告其他章节与上述规定要求披露的部分内容相同的,公司可以建立相关查询索引,避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