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说明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该文件要求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应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