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 第四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九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此前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附件: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略)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