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四条 发行人应扼要披露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并结合目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情况,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