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披露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成熟程度,说明技术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情况,以及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