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五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二级市场自查报告 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1日止,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