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便于投资者阅读,在充分披露的基础上做到逻辑清晰、简明扼要,具有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文件和申请文件(如涉及)应当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