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 第一节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八条 募集说明书文本封面及书脊应标有“×××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公众投资者/面向合格投资者)”字样,封面还应载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募集说明… 第九条 募集说明书文本扉页应当刊载如下声明: 第十条 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文本扉页中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 第十一条 募集说明书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发行人应对可能对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