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同时废止。 附表: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年) 附表: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同时废止。 附表: 要约收购报告书(略,详情请登录证监会网站) 第五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