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收购报告书,依照《收购办法》及本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指定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