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 第二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 第三节 第二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持股目的 第二十条 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其持股目的,并披露其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