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 11、

11、 其它在报告期内发生的《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股票条例》第六十条和《信息细则》第十七条所列举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