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 (1)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及增减变动的原因、年度报酬总额。

公司应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划分年度报酬数额区间,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每个区间的人数,并列明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

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