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
  3. 1、 列示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 注: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 注:

1、 列示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注: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例如资产处置损益、临时性获得的补贴收入、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合并价差摊入等。

公司在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时,还应同时说明扣除的项目、涉及金额。

1、 目录 2、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