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情节严重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条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