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2019年) 第九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信用衍生品的过程中,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价格、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强对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监督,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