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2019年) 第六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201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应当在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充分揭示投资信用衍生品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