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公告2014年第1851号——关于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14年) 二、
二、 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的购买、运输管理
购买、运输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的,须按照《条例》规定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向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购买、运输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应加强对该两种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
购买、运输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的,须按照《条例》规定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向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购买、运输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应加强对该两种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