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安部设立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公安部科技局负责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