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40项。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