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 一、

一、 目标任务

2006年至2010年5年间,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互联网服务和联网使用单位信息网络管理组织负责人、管理和技术人员为重点,每年对2至3万人次的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近1至2年,首先培训国家机关、重点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信息网络管理和技术人员。通过继续教育,使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知识,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体系和长效管理体系,提高培训师资水平,规范培训机构,丰富培训方式方法,推动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一支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的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