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 四、 实施步骤。 (一) 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 (一) 四、 实施步骤。 (一) 启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组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机构,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大纲和考试题库,开展施教机构评估和培训师资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启动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