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2000年) 一、
一、 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对于改革、加强公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力行使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之一,除依法承担刑事司法任务外,还承担了大量的治安、交通、消防、户籍、边防、出入境、计算机安全保护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这些行政管理职权的运用,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联系十分密切。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点多、面宽、量大,任务相当繁重,仅行政复议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就占全国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70%。从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公安机关要完成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艰巨任务,处理解决好社会治安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对改革、加强公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根本上转变已不适应行政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以法律为准绳,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行使管理职能,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上来。
《决定》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其精神实质,明确自身的历史使命,结合部党委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公安民警认真学习国务院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情况和措施,更好地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