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通知(1996年)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通知(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1996年7月5日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2号令公布,将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枪支管理的法律,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枪支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枪支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枪患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枪支管理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1996年7月5日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2号令公布,将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枪支管理的法律,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枪支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枪支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枪患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枪支管理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