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改革和加强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1985年) 七、

七、 特种行业的名称只在内部使用。旅馆、刻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和信托寄卖行业,今后对外按其行业属性该称什么就称什么行业,不再统称特种行业。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上述意见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全国未修订出新的管理办法前,报请政府先行修订或制定地方性的管理法规,使特种行业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