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年) 5、 明知被拐卖的妇女是现役军人的妻子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以破坏军婚罪立案侦查。 五、 关于解救工作 (四) 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年) (四) 5、 明知被拐卖的妇女是现役军人的妻子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以破坏军婚罪立案侦查。 五、 关于解救工作 (四) 对于遭受摧残虐待的、被强迫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以及本人要求解救的被拐卖儿童,应当立即解救。 对于被解救的儿童,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依法交由民政部门收容抚养。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