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2005年) 12、 公安部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2005年) 12、 12、 派出所和刑警队要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自掌握的重点人口和犯罪嫌疑人员的有关情况,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实行信息共享。对于对方要求协查的刑事案件,都要积极协助提供案件线索,核实犯罪嫌疑人情况,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 11、 目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