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1982年) 2.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由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凡属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少年犯管教所不得收押和收容。 四、 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1982年) 四、 2.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由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凡属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少年犯管教所不得收押和收容。 四、 对于目前分散在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管理的少年犯,应当一律集中到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改造。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