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1994年) 八、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1994年) 八、 八、 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户口迁移证件的运输、保管、使用、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清理,严防丢失、被盗。 凡过去有关户口迁移证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 目录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