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 26、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 26、 26、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入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原因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25、 目录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