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 7、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 7、 7、 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6、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