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3.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3. 3. 注意保管,不得转借、赠送或交换,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 当地公安机关。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