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一、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一、 一、 使用、携带枪支必 须同时携带本证,遇军、警 查验时应主动出示本证。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