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决定(2000年) 四、 加强公安法制培训,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 (十五)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决定(2000年) (十五) 四、 加强公安法制培训,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 (十五) 各级公安机关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必须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等文件的要求,把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执法能力作为一条重要标准。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全面了解掌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转变领导方式,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开展各项公安工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