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1995年) 二、

二、 如何理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六)项关于特种行业管理的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

依照这一规定,确定特种行业的依据是法律、法规。

目前列入特种行业的主要有: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包括废旧金属收购业、信托寄卖业、典当业、拍卖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