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实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十二、

十二、 公安机关根据《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依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1996)61号)执行。其中法律文书表格中“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简称”填写“科”字。对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的处罚决定,需报省级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