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2012年) 三、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2012年) 三、 三、 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保障现场调查人员的安全,并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