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2012年) 十、 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2012年) 十、 十、 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修改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将第二款修改为:“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