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二十、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二十、 二十、 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在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办案场所进行。” 十九、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