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 八十四、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 八十四、 八十四、 将第二百零六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八十三、 目录 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