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 一百、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 一百、 一百、 将第二百三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七条,修改为:“对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 九十九、 目录 一百零一、